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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《四川省教育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责任分工》及30个摘帽县联系分工的通知
分类:上级精神 时间:2018/02/26 资料来源: 四川省教育厅网站 作者: 点击:

川教厅办函〔2018〕15号

 

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

《四川省教育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责任分工》及

30个摘帽县联系分工的通知

 

机关各处室、直属事业单位:

《四川省教育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责任分工》及《四川省教育厅2018年厅领导、各处室联系30个摘帽县名单》已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,现印发你们,请严格遵照执行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

2018年2月26日

 

 

四川省教育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责任分工

 

 根据《四川省教育与就业扶贫专项方案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安排部署,聚焦深度贫困县、2018年计划摘帽县、偏远农村学校和建档立卡贫困学生,结合教育行业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
 一、年度目标

 (一)坚持与全省脱贫攻坚任务同频共振,人、财、物重点向30个摘帽县、100万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倾斜,向45个深度贫困县倾斜,集中力量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,提高基础教育普及率和办学质量,进一步缩小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县与经济发达地区办学差距。

 (二)完成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任务,帮助全省161个扶贫任务县的100.62万建档立卡贫困学生(学前教育14.48万人、义务教育68.13万人、高中阶段教育11.64万人、高等教育6.36万人)解决就学困难,不因贫失学。

 (三)以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公正和均衡发展为重点,以实施“改薄计划”等项目为抓手,加快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,确保摘帽县实现乡乡有标准化中心校。

 (四)加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发展,帮助更多贫困家庭学生通过接受职业教育,增加就业机会,实现家庭增收。

 (五)发挥高校优势助推脱贫攻坚,实行帮扶项目清单制管理,推动全省117所高等学校为贫困地区同步奔康做贡献。

 二、重点工作

 (一)抓好“控辍保学”责任落实(牵头领导:刘东  牵头处室:基教处  责任处室:督导办  民教处)

完善由“县长、乡(镇)长、村长、校长、家长”共同负责的“五长责任制”,落实县级相关部门、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、学校和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“控辍保学”责任,建立“控辍保学”目标责任制、联控联保机制和动态监测机制,加强对农村、边远、贫困、民族等重点地区,初中等重点学段,以及流动儿童、留守儿童、女童、家庭经济贫困儿童等重点群体的监控。落实辍学学生劝返、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。

 进度安排:2月、8月春秋季开学前,集中力量对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排查,建立数据库,适时把辍学儿童少年送入学校就读。

 (二)推进实施“改薄计划”项目(牵头领导:张澜涛  牵头处室:财务管理处  责任处室:民教处、基教处、督导办、技装中心)

 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,新建、改扩建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140万平方米,购置5亿元教学、生活设施设备,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。

 进度安排:2017年提前下达中央补助资金20.5亿元,2018年追加专项补助资金。一季度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准备;二、三季度推动所有项目开工建设;四季度前完成教学仪器设备及生活设施购置。

 (三)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(牵头领导:刘立云 牵头处室:资助中心  责任处室:财务管理处、扶贫办)

 1.幼儿园保教费减免。减、免44万名非民族自治地方在园幼儿保教费。其中,按每生600元的标准减免民族待遇县18万名在园幼儿保教费,按每生1000元的标准减免非民族地方26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保教费。

 进度安排:2018年3月中旬前下达资金预算,3月、9月完成受助学生资格认定;5月、11月底前分别将资助金发到学生。

 2.义务教育阶段“一补”。在义务教育“三免”基础上,按小学每生1000元、初中每生1250元的标准,为12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。

 进度安排:3月中旬前下达资金预算,3月、9月完成受助学生资格认定;5月、11月底前分别将资助金发到学生。

 3.普通高中学生资助。按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,为42万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。免除全省37万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。

 进度安排:3月中旬前下达资金预算,3月、9月完成受助学生资格认定;5月、11月底前分别将资助金发放到学生。

 4.中职学生资助。在中职免学费政策基础上,按每生2000元的标准,为20万名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校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。

 进度安排:3月中旬前下达资金预算,3月、9月完成受助学生资格认定;5月、11月底前分别将资金发到受助学生。

 5.普通高校学生资助。按平均每生3000元的标准,为36万名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。按每生5000元的标准,为3.9万名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提供国家励志奖学金。

 进度安排:3月中旬前下达资金预算,3月、9月完成受助学生资格认定;5月、11月底前分别将资助资金发放到学生。

 6.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别资助。按每生4000元(其中学费资助2000元,生活补助2000元)的标准,资助4.8万名2016年及以后新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。按每生1000元的标准,资助3万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。

 进度安排:3月中旬前下达资金预算,3月、9月完成受助学生资格认定;5月、11月底前分别将资助金发放到学生。

 7.发挥教育扶贫救助基金作用。推动各县(市、区)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发挥作用,对贫困家庭学生开展救助,确保解决贫困学生在享受相关资助政策外的就学困难问题。

 (四)大力发展民族地区教育(牵头领导:刘东  牵头处室:民教处  责任处室:财务管理处、基教处)

 1.认真实施好《省内优质学校对口帮扶深度贫困县中小学校方案》,督促内地优质中小学校帮助深度贫困县学校工作落实落地,帮助深度贫困县学校提升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,出台相关考评办法,加强帮扶工作考评。

 进度安排:3月底前,完成年度结对帮扶计划;6月—11月前检查落实情况;12月底进行考评。

 2.实施好民族地区教育扶贫项目。实施《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》、大小凉山彝区“教育扶贫提升工程”等教育项目,加快改善民族地区办学条件。

 进度安排:3月底完成项目规划和资金下达,8月底督促所有项目开工建设。

 (五)加快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发展(牵头领导:刘立云  牵头处室:职成处  责任处室:发展规划处、财务管理处、高教处、考试院、资助中心、语委办)

 1.引导更多贫困地区学生接受中职教育。加强职业教育政策宣传,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筹,帮助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中职学校招收8万名以上学生接受中职教育。

 进度安排:4月、9月开始春、秋季招生,11月完成。

 2.深入实施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“9+3”免费教育计划,开展“9+5”免费教育试点,实施乡村实用人才培育行动,同步推进职业技术培训与普通话推广。

 实施“9+3”学生学历提升计划。完善高职院校面向“9+3”毕业生单独招生政策,实行“单列计划、单独命题、单独考试、单独录取”,参考学生范围由应届毕业生扩大到往届毕业生,录取比例不低于实际参考人数的85%。对升入高职院校就读的学生实行免学费和资助生活费政策。

 开展“9+5”免费教育试点。创新民族地区“9+3”免费中职教育模式,在我省深度贫困地区(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)开展“9+5”免费教育试点,即安排一定数量的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,定向招收45个深度贫困县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初中毕业生,录取后到内地免费就读五年制高职教育。

 实施乡村实用人才培育行动。针对深度贫困地区乡村发展所需,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为期一年的“分段式、重实训、参与式”免费职业教育与培训,提升其技术技能,期满合格后发放中等职业学校(含技工校)毕业证书。

 同步推进职业技术培训与普通话推广。在各级各类扶贫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中,要把学习掌握普通话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,把普通话推广与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,显著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职业技术技能水平,提高就业竞争力,促进就业脱贫。

 进度安排:3月前出台试点方案、招生办法,4-6月开展招生宣传,7月统一录取。

 继续实施“9+3”免费教育资助政策扩展到全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。参照藏区州内中职学生“9+3”补助政策,对未实行“9+3”免费教育政策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29个县中职学校三年级在校生给予每生每年1000元生活补助。

 进度安排:1月制定方案,3月下达资金,11月完成资金结算。

 (六)实施深度贫困地区本土人才培养计划(牵头领导:刘立云 牵头处室:人事教师处  责任处室:发展规划处、高教处、学生处、就业指导中心、考试院)

 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计划支持,扩大地方专项计划规模。启动实施贫困地区高等职业教育专项计划,组织我省高等院校通过单列招生、降分录取、定向培养等方式,采取签约免费、本土就业等手段,培养本土师范、卫生、农技等人才2500名。

 进度安排:3月底前完成计划承担院校遴选和动员工作,5月底前向试点学校下达招生计划,6月底前,做好招生宣传工作。9月底前,完成招生工作。

 (七)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(牵头领导:彭翊  责任处室:学生处、就业指导中心)

 按每人600元的标准,向全省20000名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发放困难大学生就业帮扶经费,支持毕业生就业。

 进度安排:4月底前,向高校下拨经费;5月,高校向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发放帮扶经费;6月,完成经费发放情况检查。

 (八)加强农村教师培养培训(牵头领导:刘立云  牵头处室:人事教师处  责任处室:财务管理处、民教处、语委办)

 1.实施教师补充计划。

 加强“特岗计划”教师招聘。为贫困地区招聘特岗教师3000名。其中,通过优先录用深度贫困本县籍应、往届毕业生,不足的再录用外地考生的办法,为深度贫困县招聘“特岗计划”教师1000名,重点补充音、体、美等紧缺学科教师。

 进度安排:5月启动实施,10月完成。

 招录免费师范生3000名。其中,为45个深度贫困县招录免费师范生500名,重点培养“一专多能”和“音体美”、学前教育等紧缺学科专业专科层次教师。

 进度安排:3月启动实施,10月完成。

 2.实施教师素质提升计划。

 加大“国培计划”和省级教师培训项目支持力度。采用团队研修、送教下乡、校本研修、网络研修等方式培训教师1万人次。

 进度安排:年初启动实施培训工作,年底前完成当年度培训任务。

 开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,加强普通话培训资源和培训能力建设。开展民族地区县村级学前双语教育辅导员培训工作。根据《关于深度贫困县村级学前双语教育辅导员培训计划》,对深度贫困县3700名学前双语辅导员进行培训。

 进度安排:3月下达培训计划,6月底落实培训学校,12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。

 (九)加强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建设(牵头领导:李光华  牵头处室:信推办  责任处室:技装中心、电教馆、信息中心、语委办)

 加快推进“三通两平台”建设,加快推进各地教育城域网建设,拓宽平台资源输送途径,加快应用开发,实现计算机、手机APP、电视IPTV等多种媒体手段向贫困地区输送优质教育资源,形成一个区域性互联、互动、信息交流、资源共享和远程教育的基础框架,为学校教育信息化、普通话推广提供全方位服务。

 进度安排:一季度统计学校名单;二季度与电信运营商商定接入时间和接入方式;三季度前完成摘帽县中小学互联网接入,指导部分县建设教育城域网前期准备工作;四季度完成其他贫困地区中小学互联网接入。

 (十)督促指导高校深度参与脱贫攻坚(牵头领导:李光华 牵头处室:高教处  责任处室:组干处、语委办)

 指导全省117所高等学校,实行帮扶项目清单制管理,签订帮扶协议,充分发挥教育、科技、人才、智力等综合优势,以智力支持、科技服务、文化服务、教育培训等为抓手,通过帮助培养科技人员和管理干部、开展青壮年农牧民普通话培训、发展农业产业、引进企业、开展实用技能培训等方式,全面参与对口帮扶。高校协助抓好中小学乡村教师、“一村一幼”辅导员轮训。

 进度安排。3月底前,督促高校完成2018年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。4月开始利用高校对深度贫困县开展人才培训。9月底前,完成师范、卫生等学生招录计划。11月底以前,组织检查高校对口帮扶推进情况。12月,指导高校完成对口帮扶工作总结和宣传工作。

 (十一)推动扶贫进校园(牵头领导:刘东  牵头处室:基教处  责任处室:政策法规综改处、高教处、职成处、民教处、电教馆、报刊社)

 指导学校利用班会、团队会等多种形式向大中小学生讲解脱贫攻坚的重大意义、基本形势、主要政策等,通过小手拉大手,使中小学生及家长充分认识脱贫攻坚的重要性、紧迫性和必要性,营造脱贫攻坚良好氛围。

 三、资金筹措

 2018年教育扶贫专项计划安排资金91.83亿元。其中,中央资金51.83亿元,省级资金23.23亿元,市县资金16.77亿元。项目投入情况:

 (一)推进实施“改薄计划”。计划安排资金34.1亿元。其中,中央资金20.5亿元,省级资金5.6亿元,市县资金8亿元。

 (二)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。计划安排资金48.51亿元。其中,中央资金30.33亿元,省级资金9.56亿元,市县资金8.62亿元。

 (三)大力发展民族地区教育。计划安排资金7.1亿元(十年行动计划5亿元,大小凉山提升工程2.1亿元)。其中,中央资金0.5亿元、省级资金6.45亿元,市县资金0.15亿元。

 (四)深入实施民族地区“9+3”免费教育计划。计划安排资金1.7亿元。其中,中央资金0.5亿元,省级资金1.2亿元。

 (五)“9+3”扩展到集中连片特困地区29个县。计划安排省级资金0.15亿元。

 (六)加强农村教师培养培训。计划安排省级资金0.15亿元。

 (七)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。计划安排省级资金0.12亿元。

 四、保障措施

 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调整、充实完善教育扶贫工作领导队伍,各级教育部门(单位)、高校要落实扶贫机构,明确专(兼)职领导和工作人员。

 (二)加强责任落实。厅领导、各处室要严格按照方案分工和摘帽县联系关系,抓好工作落实。各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方案中确定的目标任务,制定工作方案,细化工作措施,列出时间表、路线图,明确完成时限,责任落实到人,加快扶贫项目推进,确保任务顺利完成。

 (三)加强经费筹集。积极加强项目资金争取,保证中央、省级各类教育扶贫资金全面落实到位。指导市(州)加强省、市、县三级资金统筹,合理确定县级经费分担比例,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。

 (四)加强氛围营造。借助四川日报、教育导报和四川教育电视台等新闻媒体,以及新华网、四川教育网等各类网站,加强对教育扶贫工作的宣传,特别注重宣传教育扶贫中涌现的好经验、好做法、好典型,增进社会对教育扶贫的理解和支持。加强工作总结、数据报送。

 (五)加强监管考核。加强教育扶贫资金的监管,建立完善监管机制,确保资金安全、项目建设安全。加强教育扶贫工作的督查督办,定期到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开展督导,督促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、高等院校加强扶贫项目建设,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。

上一条:教育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《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(2018-2020年)》的通知 下一条: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教育脱贫攻坚“春季攻势”工作方案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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