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
|
|
乡村振兴办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一、乡村振兴办工作职责: 1.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定点帮扶、对口帮扶工作及会议精神,广泛宣传脱贫攻坚伟大成就、“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”主题教育和中央、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。 2.深入基层调查研究,摸准摸清县情乡情和村情民情,理清工作思路,精准帮扶举措,编制目标清晰、符合实际的帮扶规划和年度帮扶计划,建立工作台账,并组织实施。 3.加强沟通协调,积极与省、州、县、乡(镇)各级政府及乡材振兴相关部门沟通协调,处理好与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关系,统筹好各方力量,有效开展乡村振兴工作。 4.充分发挥学校教育、医疗、人才、智力优势,巩固帮扶地脱贫攻坚成果,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,推动产业、人才、文化、生态、组织等全面振兴。 5.加强驻村队伍管理,联系帮扶地党委组织部门,了解掌握驻村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。 6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二、乡村振兴办办公室工作职责: 1.负责与上级乡村振兴工作主管部门、学校定点帮扶和对口帮扶单位的沟通与协调。 2.制定学校定点帮扶工作规划和年度定点帮扶工作计划。 3.组织校内相关单位、专家教授开展定点帮扶和对口帮扶工作,并做好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。 4.督导各帮扶项目调研报告、组织实施并取得实效。 5.做好学校定点帮扶工作总结、宣传及各类材料上报工作,做好省委教育工委年度成效考核工作。 6.协助党委组织部做好驻村干部选用、轮换等工作。 7.发放驻村干部高原工作津补贴,报销交通费、医疗费和培训费等。 8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
|
成都医学院乡村振兴办公室 ?版权所有(2018)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违者必究
单位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 邮政编码:610500
备案号:蜀ICP备15016705号-1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