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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村振兴办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


      一、乡村振兴办工作职责:

1.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定点帮扶、对口帮扶工作及会议精神,广泛宣传脱贫攻坚伟大成就、“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”主题教育和中央、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。

2.深入基层调查研究,摸准摸清县情乡情和村情民情,理清工作思路,精准帮扶举措,编制目标清晰、符合实际的帮扶规划和年度帮扶计划,建立工作台账,并组织实施。

3.加强沟通协调,积极与省、州、县、乡(镇)各级政府及乡材振兴相关部门沟通协调,处理好与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关系,统筹好各方力量,有效开展乡村振兴工作。

4.充分发挥学校教育、医疗、人才、智力优势,巩固帮扶地脱贫攻坚成果,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,推动产业、人才、文化、生态、组织等全面振兴。

5.加强驻村队伍管理,联系帮扶地党委组织部门,了解掌握驻村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。

6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 

  二、乡村振兴办办公室工作职责:

1.负责与上级乡村振兴工作主管部门、学校定点帮扶和对口帮扶单位的沟通与协调。

2.制定学校定点帮扶工作规划和年度定点帮扶工作计划。

3.组织校内相关单位、专家教授开展定点帮扶和对口帮扶工作,并做好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。

4.督导各帮扶项目调研报告、组织实施并取得实效。

5.做好学校定点帮扶工作总结、宣传及各类材料上报工作,做好省委教育工委年度成效考核工作。

6.协助党委组织部做好驻村干部选用、轮换等工作。

7.发放驻村干部高原工作津补贴,报销交通费、医疗费和培训费等。

8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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